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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爆墻為在墻體任意一側受到沖擊波作用并達到設計壓力時,能夠保持設計所要求的防護性能的實體墻體。抗爆墻的通常做法有:鋼筋混凝土墻,磚墻配筋和夾砂鋼木板。抗爆墻的設計,應根據生產部位可能產生的超壓值,泄壓面積大小,的概率,結合工藝和建筑中采取的其他防爆措施與建造成本等情況綜合考慮進行。
抗爆墻如果廠房面積很大,其中甲類生產所占用的面積比例小,并采取了相應的工藝保護和防火防爆分隔措施將甲類生產部位與其他區域隔開,即使發生火災也不會蔓延到其他區域時,該廠房可按火災危險性較小者確定。辦公室,休息室等不應設置在甲,乙類廠房內,確需貼鄰本廠房時,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00h的抗爆墻與廠房分隔。
抗爆墻甲,乙類倉庫的火災危險性和危害性大,故廠房內的這類中間倉庫要采用防火墻進行分隔,甲,乙類倉庫還需考慮墻體的防爆要求,保證發生火災或時,不會危及生產區。要求有危險的廠房的圍護結構有相適應的泄壓面積,廠房的承重結構和重要部位的分隔墻體應具備足夠的抗爆性能。(編者按: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墻為重要部位的分隔墻體應為抗爆墻)。
抗爆墻規定有危險的廠房盡量采用敞開,半敞開式廠房,并且采用鋼筋混凝土柱,鋼柱承重的框架和排架結構,能夠起到良好的泄壓和抗爆效果。對于不同生產工藝或不同生產車間,甲,乙類廠房內各部位的實際火災危險性均可能存在較大差異。對于貼鄰建造且可能受到作用的分控制室,除分隔墻體的耐火性能要求外,還需要考慮其抗爆要求,即墻體還需采用抗爆墻。